一般来说,病理报告的表述有4种基本类型。第1类为肯定的诊断:对病变性质诊断明确,直接给以肯定的病理学诊断。第2类为不能完全肯定的诊断:根据意向程度的不同,在拟诊病变名称之前冠以诸如“考虑为”、“符合”、“倾向于”、“提示为”、“可能为”、“疑为”、“不能排除(除外)”之类的词语,意指对病理学诊断意见有所保留。第3类为病变依据不足的诊断:指切片所显示的病变不足以作出上述1或2类诊断,只能在报告中对病变的形态要点进行描述,即描述性报告,没有诊断意见。第4类为不能做出诊断:病理报告说明标本不能诊断及不能诊断的原因,如送检标本自溶、干涸、过于细小、严重受挤压变形、被烧灼变性或因某种原因无法制成切片等。
任何类型的病理报告都不能脱离临床,尤其对于2类和3类诊断报告,临床医师需结合多方面的检查资料综合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案。此外,病理医师只能观察送检的标本,当病理报告结果与临床表现出入较大时,可能是由于送检组织不具有疾病代表性,临床医师可根据需要考虑进行多次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