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菏泽市中医医院
二、项目名称:电子显示屏购置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概况描述:随着医院的发展,经院领导审批,医院急需采购室内电子显示屏。
五、项目要求:(一)质量标准及产品规范和标准:
报价供应商所报的LED电子显示屏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该产品规定的环保、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等。
(二)产品质量保证期:
1. 3 年的免费售后服务,终身维护。
2.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三包”规定。
3.报价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三)售后服务内容:
报价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单位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单位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采购单位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单位能够正常使用。
(四)其它要求
中标商家必须在中标后1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确保采购单位正常使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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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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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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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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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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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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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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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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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间距LED显示屏(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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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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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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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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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接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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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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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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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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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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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发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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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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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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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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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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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控盒(带投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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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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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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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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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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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屏开关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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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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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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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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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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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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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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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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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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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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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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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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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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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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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及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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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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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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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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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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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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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状况确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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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参加报价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相关行业;
2、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在行业内有良好的服务信誉。
七、报名要求:
1、供应商应准备五份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包括:
2.1报价表(加盖公章)
2.2公司营业执照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山东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5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需提供实地考察图片。
八、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8日下午3:30--2023年12月22日下午5:00
九、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十、谈判地点:丹阳路1036号菏泽市中医医院门诊东楼5楼会议室
十一、报名联系人:张老师 0530-5321860